楼主: 紫逸殇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肾癌早期症状有哪些表现

[复制链接]

1690

主题

8116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828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14:3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大家都知道,肾脏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重要器官。近年来,肾脏肿瘤的发病率却在逐年升高。不少患者在发现确诊时,疾病往往已进入较为危重的阶段。追溯原因主要是大多数人不知道肾癌早期症状表现有哪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90

主题

8116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8281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14:38:19 | 只看该作者
  肾癌早期症状表现变化多端。除血尿、腰痛和肿块三大典型症状外,肾癌还存在不少非泌尿系统的肾外表现如高热、肝功能异常、贫血、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和高钙血症等。因此,有必要留意以上这些肾癌早期症状表现以外的指标是否出现异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90

主题

8116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8281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14:38:26 | 只看该作者
  目前,对于肾癌早期症状表现的病因至今尚不完全清楚。有研究显示,芳香族碳氢化合物、芳香胺、黄曲霉毒素、激素、放射线和病毒均可引起肾癌;而某些遗传性疾病如结节性硬化症、多发性神经纤维瘤等也可合并肾细胞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90

主题

8116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8281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1-31 14:38:31 | 只看该作者
  总之,肾癌早期症状表现多种多样,而肾脏癌变的另一个重要“催化剂”就是吸烟,所以为了自己的身体,不要吸烟或少吸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5745

帖子

1万

积分

[LV.8]医学教授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1488
5#
发表于 2017-10-4 22:42:17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880

帖子

1765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1765
6#
发表于 2017-10-25 01:48:29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楼主 分享精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001

帖子

2008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2008
7#
发表于 2018-3-28 14:43:07 | 只看该作者
真是 收益 匪浅 感谢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93

帖子

1986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1986
8#
发表于 2018-7-16 07:02:2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993

帖子

1万

积分

[LV.9]医学专家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19980
9#
发表于 2018-7-23 20:01:55 | 只看该作者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923

帖子

3851

积分

[LV.6]医学顾问

Rank: 8Rank: 8

积分
3851
10#
发表于 2018-9-15 13:51:2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 官方客服QQ:15820235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8, 2015-5-12 15:19 , Processed in 0.097479 second(s), 23 queries .

意见建议|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广告合作|官方客服邮箱:1582023501@qq.com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海外医疗

GMT+8, 2024-5-14 18:04 , Processed in 0.45093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