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青羽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专家讲述肠癌的治疗方法

[复制链接]

376

主题

1585

帖子

3667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66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4 12:3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直肠癌是肠癌中的一种,很多患者对肠癌的治疗都非常关注,如果想根治肠癌,手术治疗时唯一的方法,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肠癌的治疗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6

主题

1585

帖子

3667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667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24 12:31:09 | 只看该作者
  (1)腹会阴直肠癌联合切除术

  即A-P切除术,又称Miles手术,这是治疗直肠癌的经典术式,手术要求将肛门、肛管、直肠及其周围的提肛肌和脂肪组织及部分乙状结肠予以切除,还要切除盆腔内结直肠系膜以及系膜内的淋巴组织、盆底腹膜等,并需做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以使粪便改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6

主题

1585

帖子

3667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667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3-24 12:31:15 | 只看该作者
  (2)低位前切除术

  是Dixon于1939年倡导的保肛手术。手术时将直肠病变根治性切除后作乙状结肠与直肠的端端吻合,该术式最突出的优点是符合生理要求,最大缺点是吻合操作较为困难,尤其是肥胖、骨盆狭小等不利因素时更甚。其指征一般限于距肛缘8cm以上的直肠癌或其他恶性肿瘤,在使用吻合器的条件下,可使距肛缘5cm以上的直肠癌获得切除并完成低位或超低位吻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640

帖子

3279

积分

[LV.6]医学顾问

Rank: 8Rank: 8

积分
3279
地板
发表于 2016-7-27 16:51:19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LV.9]医学专家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21769
5#
发表于 2018-5-4 07:51:23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楼主 分享精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43

帖子

2085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2085
6#
发表于 2019-7-23 14:39:4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帮你顶下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64

帖子

1928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1928
7#
发表于 2019-11-18 17:47:46 | 只看该作者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953

帖子

1912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1912
8#
发表于 2019-12-18 02:17: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貌似讲的很高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971

帖子

1947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1947
9#
发表于 2020-4-22 02:20:2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22

帖子

2043

积分

[LV.5]主任医师

Rank: 6Rank: 6

积分
2043
10#
发表于 2020-8-29 18:40:1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路过,支持一下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 官方客服QQ:15820235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8, 2015-5-12 15:19 , Processed in 0.097479 second(s), 23 queries .

意见建议|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广告合作|官方客服邮箱:1582023501@qq.com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海外医疗

GMT+8, 2025-9-19 06:15 , Processed in 0.81927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